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司法和执法的互补职能优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和林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3月21日上午,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召开工作联席会议。
会上,检察院对最高检发布的5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典型案例进行了解读,并结合近年来我院办理的假冒伪劣商标案件及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交流,就下一步案件办理研究衔接配合工作措施。
双方从各自职能角度出发,就知识产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护企、行刑衔接、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深入的会商交流。就各项工作在加强沟通交流、信息互通共享、案件会商、协助建章立制等方面达成共识。
共建工作机制。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双方沟通协商建立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实现司法与行政保护途径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构筑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营造公平高效的投资营商环境。二是建立案件会商机制。加强对案件的沟通交流、提前接入等工作,通过在取证、定性等方面提出针对性意见,把好案件入口关,实现案件高质效办理。三是建立常态化普法宣传机制,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高广大群众和企业尊重知识产权、崇尚创新发展的法治环境。
共商保护措施。一是按照《2024年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要点》及《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护企八项举措》,我院加大依法能动履职力度,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沟通协作,深化融入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研究“知产护企”“检护民生”的措施。二是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保护力度,通过专项活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检查,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助推行业规范化执法。三是加强地理标志的保护。通过对地理标志、品牌商标等产品企业的走访、座谈,寻找保护的着力点和切入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打击整治力度。
双方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检察护企”力度,推进依法行政,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