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实案件流程监控工作,切实发挥案管“监督管理与服务保障”两大主责主业。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通过智能化手段“数检通”及人工核查的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案件流程监控工作。
一、坚持精准监控与数据核查相结合
严把案件入口、出口关,常态化进行案件管辖权审查、案卷材料审查、涉案财物审查、强制措施及期限审查,提升案件受理审查效率;案件受理后对法律文书、办案期限、重要案卡、系统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案件承办人限期整改;案件审结时,逐案对文书制作及案卡填录情况开展监控。对案卡填录、文书制作等问题多发易错环节进行分析研判,形成涉不同案件类型、不同办案人的监控问题清单,同时对发现新型问题开展专项监控,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
二、坚持常态化监控与保障规范办案相结合
按照“四大检察”流程监控要点,坚持每日监控,建立流程监控台账,对日常监控问题视情向案件承办人给予口头通知或制法流程监控通知书,对普遍性、突出性问题按月通报,进行督促整改。并就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分类整理,对出现严重办案质量问题,以及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案件在检察官业绩考评中予以扣分,对反复提醒仍不整改或严重影响业务质效的案件,由检务督查部门介入对整改情况跟踪监督。
三、坚持数检通运用与人工核查相结合
通过智能化软件“数检通”核查案件,将核查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案件承办人,做到当日问题当日清零。运用数检通核查的同时,由专人对法律文书、办案期限、重要案卡、系统使用等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案卡错漏填、法律文书瑕疵及案件程序不规范问题,确保数据及时准确的反映检察工作情况,促进流程监控从形式化向实质化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