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长致辞
院情介绍
检察人员公开
机构职能
网上举报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律师预约平台
法律咨询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案件信息公开
党建联盟
关注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关注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微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党建>>教育学习
以“四个抓好”,防范化解涉检信访矛盾
时间:2024-10-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关注重点群体,不断完善多元化矛盾预防化解机制,以高质效检察履职积极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为建设法治和林贡献检察智慧,为首府和谐稳定、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抓好群众诉求通道畅通,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

牢固树立“我把群众当亲人”理念,按照“接访也是办案”要求,把优质力量放在接待人民群众第一线,着力提升接待窗口为民服务质效。在全面开通“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基础上,强化窗口热情接待、权利告知、预约登记等“一站式”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在12309大厅张贴悬挂和展示依法依规信访“路线图”、检察机关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印制《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分领域“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及说明”,向群众发放,并随访随讲解。

深入践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群众信访审查、办理和答复机制,强化信访案件流程节点监控,落实好回复答复工作,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 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推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的优化开展。

二、抓好理念引领组织保障, 强化信访矛盾纠纷源头综合治理。

持续抓矛盾排查,促平稳有序。对可能产生重大访情、涉检舆情以及缠访闹访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按照“一案一策、一事一策、一人一策”及“清单化”管理、“挂账式”销号方式,制定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做到按期办结。

成立常态化治理重复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对上级督办交办、重点重复信访以及“三类”首次信访案件,按照轮案原则确定包案领导,充分发挥包案领导在释法说理、帮扶救助、统筹协调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

全面提升控告申诉案件办理质量。严格依法按程序办理管辖内控告申诉案件,落实首次办理的控告申诉案件调卷审查,听取当事人意见等要求,提高事实认定、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能力,依法维护正确结论,坚决纠正错误决定和违法行为。

三、抓好矛盾化解机制建设,深化开展“包案+听证+救助”三位一体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

一是压实首办责任,释放“头雁效应”,高标准推进领导包案工作。检察长带头包案矛盾深、难调解的疑难复杂案件,切实发挥院领导统揽全局的优势,协调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部门落实化解责任。

二是引入第三方评判,司法办案中全面推开公开听证。针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主动引入第三方评判,将公开听证作为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的重大举措。通过常态化开展简易公开听证、积极探索“上门听证”,全力推进重点信访矛盾及时就地息诉化解。

三是持续深化司法救助,积极传递司法温度。主动实施多维立体延伸式救助,探索开展“检察+”多元救助模式。依托与县乡村振兴部门、妇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会签的推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根据救助对象实际困难,强化与各部门和组织的沟通协作,在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基础上,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针对被救助人实际困难开展综合救助,形成“一经启动,全盘联动”的司法救助工作局面。

四、抓好重复信访终结工作,压实规范信访秩序的司法责任。

一是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攻坚行动,推动信访矛盾源头治理。进一步建立完善重复信访积案库,对3次以上重复信访的信访件,纳入重复信访积案库统一管理,从严适用信访积案办结“9条标准”,精准落实治理重复信访“10大措施”,锲而不舍地推进问题彻底解决。

二是对极少数当事人缠访、闹访,影响正常的办公秩序和信访秩序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并严格落实信访终结制度,树立正确的信访导向,引导当事人理性信访,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切实维护司法工作的权威性和终局性。

三是注重总结完善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的经验做法,对于既往案件开展反向审视,总结经验教训,指导后续工作。通过健全信访终结机制,实现信访案件有序退出,同步加强检察官以案释法等说服教育工作,引导群众逐渐信任法律,相信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自觉守法用法,切实依照法律规定提出合理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未经授权 请勿转载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呼清路东296号 邮政编码:0115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