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本是阖家团圆,欢乐喜庆的日子,走亲访友、聚餐聚会在所难免,饮酒活动增多,酒可以喝,但喝了酒千万不能驾驶机动车!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仅仅是一句宣传标语,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看似“紧箍咒”,实则“护身符”,为了自己美好的明天,提醒广大驾驶员切勿触碰酒驾“高压线”,平安出行,开心过年。
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当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时,则属于醉驾。酒驾行为极易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其背后的原因是酒精对人体神经系统的麻痹作用。饮酒后,人的判断力会下降,反应变得迟缓,视觉和触觉也会受到影响,这些都使得驾驶者在面对复杂路况时,无法及时做出正确的反应和操作。
从法律层面来看,酒驾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些法律规定旨在严厉打击酒驾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公众安全。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我们必须坚决杜绝酒驾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参加聚会或应酬前,要提前规划好出行方式,如选择公共交通、打车或请未饮酒的朋友代驾。当看到身边有人准备酒驾时,要及时劝阻,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各单位和社区也应加强对酒驾危害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酒驾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漠视,更是对他人生命的不负责任。让我们从自身做起,拒绝酒驾,文明出行,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守护每一个生命的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