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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玮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3-1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11月16日上午,在和林格尔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玮向大会作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年来,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践行人民至上,能动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积极投入平安和林、法治和林建设,各项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以“做优”为导向,认真履行刑事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受理立案监督线索22件,监督立案20件。受理监督撤案2件,监督撤案2件。对应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1人、追加起诉15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55人,不起诉57人;坚决纠正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侦查违法行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70份,回复率和采纳率均为100%。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前介入刑事案件11件次,召开联席会议30余次。持续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持续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针对看守所的不规范做法,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针对监外执行工作中的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对法院财产刑方面的违法行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全部得到整改回复。

二、以“做强”为基础,全面履行民事监督职责,保民生守民心。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54件,其中办理生效裁判案件3件,对1件案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并回复;对2件案件提请抗诉。向法院制发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检察建议18件,回复率和采纳率均为100%。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7件,回复率和采纳率均为100%。其中办理的1件执行监督案件,督促法院执行到位案款50万元。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47件,对2件涉军案件支持起诉,法院均作出支持判决。对45件涉农民工讨薪案件化解争议,助力挽回劳动报酬35万余元,有效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办理涉企执行专项案件80件,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法院长期未结案件开展“大起底”专项工作,督促法院办结5件长期未结案件。

三、以“做实”为目标,全面履行行政监督职责,护航民生民利。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6件,发出检察建议22件,法院和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全部回复并采纳。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开展“破壁垒、挖线索”“呼和浩特市政法队伍顽瘴痼疾大起底”“法政衔接——婚姻登记合法性法律监督模型”等一系列专项活动,向行政机关制发类案监督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堵塞漏洞,促进源头治理。制定出台《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办法(试行)》,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3件,制发检察意见3件,针对行政机关在反向衔接工作中怠于履职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件,强化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的法律监督。

四、以“做好”为动力,全面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维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58件,立案5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5件,收到行政机关回复并完成整改33件,召开听证会1次。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收回欠缴水土保持补偿费8万余元,督促收回欠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4万余元。针对整改后反弹回潮的案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件。


开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4份,清除乱堆垃圾约53吨,推平违法阻水堤坝10米。持续深化“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食药专项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0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规范市场管理秩序,保障食品安全。开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专项行动,联合军用土地管理单位摸排辖区内所有军用土地的保护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立案监督。开展文物保护专项行动,针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林格尔土城子遗址保护范围内圈地养牛的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保护文物。深入本县五个乡镇开展古树名木巡查工作,督促设置古树保护牌3个,对8株古树的保护措施进行维护修缮,有效保护了辖区内的古树名木。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访摸排全县5家生活美容机构,针对摸排中发现的问题,立案2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督促整治规范生活美容机构2家。

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报告,对2023年以来和林县检察院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检察机关牢牢把握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依法履行检察职能,有效发挥法律监督作用,全面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服务大局有力,法律监督有为,队伍建设有方,为护航经济发展、保障公平正义、守护民生民利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征程呼唤新作为。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将以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监督行为、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不断开创法律监督工作新局面,为和林格尔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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