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每一位适龄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是改善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根据全县2024年造林绿化工作总安排,我院参加了县委、县政府组织的义务植树活动。
来到城关镇毛闫家洼育苗基地,在林草局工作人员的技术指导下,我院同志拿起铁锹,按部就班开始植树。
持续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已成为我县科学开展国土绿化,提升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方式。通过积极参加本次义务植树活动,能有效提升我院同志对环境保护的主人翁意识。作为检察机关,我院也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对林草地的司法保护,多措并举巩固好植树造林成果,为维护内蒙古“绿色版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