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部署要求,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重要作用,主动服务县域生态保护大局,2025年以来,依托和林格尔县“清槽行动”之策略,积极与县河长办、公安局等部门开展联合巡河行动,推动解决浑河、宝贝河等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取得显著成效。
一、聚焦突出问题,精准立案监督
针对境内浑河、宝贝河等流域存在的固体废物堆放、河道侵占及围垦河道等问题,我院通过实地勘查、无人机航拍、等方式收集固定证据,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线索及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累计立案办理河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8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份,督促依法全面履职。
二、强化协同联动,推动综合治理
积极践行“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与县水务、公安、林草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巡查等工作机制,会签河湖管理保护行动方案1份,形成保护合力。通过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召开联席会议、开展专项行动等,共同推动清理河道垃圾30余吨,恢复被侵占河道面积约52亩,流域内水质得到明显改善。
三、注重长效治理,巩固整改成效
对检察建议回复及整改情况持续跟踪监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针对整改难度大、涉及主体多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磋商会、圆桌会议等方式,推动建立常态化巡查和生态修复机制,促进全县流域治理效能持续提升。
四、深化宣传教育,营造保护氛围
结合办案实际,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以案释法提升群众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鼓励公众举报破坏生态环境线索,拓宽案件来源,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河湖保护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