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一场体现检察温度的公开听证会
一场体现检察温度的公开听证会
对刑事案件不捕不诉,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能,如何让不捕不诉案件在阳光下运行,既体现公正司法,也体现司法办案的温度,今天让我们一起从一场看得见、听得见的公开听证会,感受一下司法办案中的检察温度。
2021年7月15日上午,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室又召开了一次听证会,这次听证会由副检察长王晓蒙主持,王晓蒙同时作为案件的承办人参加会议。会议邀请了和林县人大代表、县党校校长张健,县政协委员、内蒙古古吉园居民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杨靖,人民监督员、民委副主任峰琴,内蒙古盛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斯琴作为本次会议的听证员。和林县公安局办案民警唐旭志参加了听证会。
“现在我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感到悔过,我积极认错,希望检察机关对我的犯罪行为和认罪态度予以考虑,对我从轻处罚,我以后一定认真悔过,积极改正”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涂某某这样表示。
原来,本案要从2020年11月份的一天下午说起,犯罪嫌疑人涂某某将同宿舍内邢某某的苹果ipad7平板电脑及充电器、苹果一代笔拿走,后将上述物品以2200元的价格在咸鱼app上卖出,所得钱款均用于自己的日常开销。经和林格尔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ipad2019平板电脑价格为2639元,ipad一代笔价格为635元,总价为3274元。2021年7月1日和林格尔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原本达到起诉条件的案件,承办检察官却犹豫了,他说“办案不能只考虑法律效果,还要注重社会效果,涂某某的行为虽然构成了盗窃罪,但其在案发后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条件。而且涂某某为一名在校大学生,学校也出具了在校表现优异的证明,考虑到其未来的发展,拟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公开听证会上,参会人员也都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表示通过今天的公开听证,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公开公正和检察机关的温情与温度。
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释法说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让违法犯罪者在受到惩戒之后感受到司法的温度,能够更好的回归社会,也可以节约诉讼成本,体现“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入人心,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