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和林县信访总量持续攀升,信访形势日趋严峻,息诉息访工作难度加大,和林县检察院控申部门以强化“五种意识”为抓手,助推控申信访工作规范化发展,取得良好成效。
一、强化服务意识。始终将控申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把解决群众诉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信访人的诉求不分大小轻重,都及时正确处理,做到无积压、无差错。
二、强化责任意识。一是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每月由三名院领导负责在检察长接待室亲自接待来访群众,倾听群众诉求,化解信访难题,并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其他控申干警随时做好接待准备,确保来访高峰期接待工作有序进行。二是严格规范案件的受理、分流、办理、回复等程序,确保案件在规定的时限内公正办结,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控告申诉人,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三、强化法律意识。积极适应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新形势的需求,把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涉诉信访案件依法导入法律程序,由相关业务部门依法办理;对已诉讼终结的信访案件,除有法律规定外,一律不再受理,坚决防止“无限申诉”现象发生。
四、强化创新意识。信访诉求的多样化、复杂化要求控申干警进一步拓宽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和林院积极引进第三方社会力量,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的公开审查、听证、答复等工作中。同时,定期组织公诉、侦监、自侦、民行等业务部门负责人、承办人召开案件分析评判会,对当前具有苗头性、倾向性、敏感性的信访问题做好风险评估,制定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信访应急预案。2015年4月7日上午,我院在公开答复举报人现场会中,控申部门会同反贪局、法警队负责人对村民举报的案件线索进行了公开答复,人民监督员刘志霞同志出席并给予全程监督,充分体现了我院实行阳光检务,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五、强化宣传意识。一方面充分借助我院派驻经济开发区、服务业集聚区两个检察室的职能优势,以每年法制宣传月、法制宣传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为契机,主动深入企业、村镇开展法制宣传和咨询活动。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控告申诉举报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让法治精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3月27日上午,我院派员参加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集中宣传日活动,宣传活动有安排、有内容、有规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