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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与内蒙古电力燃料公司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时间:2015-08-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5年8月18日下午,在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警示教育基地,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与内蒙古电力燃料公司联合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内蒙古电力燃料公司党委书记刘哲、总经理麻茂森、纪委书记刘如江一行30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内蒙古电力燃料公司存在人员少,业务覆盖面大,运筹资金多的情况。在业务工作中,内蒙古电力燃料公司担负着全区电厂四千多万吨的订煤任务和业务指导,纵向还与自治区有关厅委、地方政府煤管部门,各地煤矿开展业务工作,横向还与大唐、华电、蒙能、京能等发电企业联络。工作中,运筹着北方联合电力公司近50%的生产流动资金。特别是煤炭、电力两个行业都是容易滋生腐败的行业。针对这一现象,该公司积极与我院预防科进行对接,组织这项教育活动。 

  参观中,通过现场讲解员的讲解,一张张发人深思的图片,警示教育专题片的典型案例,给内蒙古电力燃料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心灵的震撼,使大家深受启发和教育。 

警示教育结束后,大家一致表示应该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预防腐败的自觉性,有效推动预防工作走向制度化,此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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