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县检察院公诉部门认真学习《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近日,和林县检察院公诉科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为下一步提高律师接待水平奠定基础。
2015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该项规定的出台不仅为律师执业权利提供了充分保障,同时对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执法规范化带来新的挑战。
学习过程中,公诉科长为干警讲述对于该规定出台的背景、目的、现今司法工作的趋势,分析了在公诉工作中所面临的几点问题,如辩护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并且提出了积极配合案管部门开展律师接待工作,重视律师意见等多条措施,干警们均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各自看法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