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和林县农牧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怠于对露天焚烧秸秆履行监管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这是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向负有监督职责的和林格尔县农牧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发出的焚烧秸秆检察建议。
2019年10月底,和林格尔县境内多处露天焚烧秸秆,造成和林格尔县空气质量下降,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针对相关行政机关未尽到对露天焚烧秸秆的监管责任,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向和林格尔县农牧局、公安局、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和林格尔县分局以及三个乡(镇)发送了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责。
和林格尔县农牧局等相关部门积极响应,已于规定期限内整改并书面答复本院。
同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我院将继续担当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扎实工作,让检察公益诉讼这项年轻的制度不断发展前进,努力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法治和林格尔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