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情况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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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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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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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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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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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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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356.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354.51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8万元;支出总计1,356.0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2020年初收入预算946.89万元,2020年决算数与2020年预算数相比较增加409.2万元。主要原因为1.2020年度做了大型信息化建设项目与院内维修项目;2.2020年新增聘用人员4名;3.2020年新增国家赔偿支出。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18.67万元,增长9.60%;支出总计增加118.67万元,增长9.60%。主要原因:一是为了适应新时代检察业务需求,新建了听证室、多功能会议室、网程会议室等信息化项目;二是因办公大楼建设时间久远,多个地方进行了维修维护。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356.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354.51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8万元;支出总计1,356.0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18.67万元,增长9.60%;支出总计增加118.67万元,增长9.60%。主要原因:一是为了适应新时代检察业务需求,新建了听证室、多功能会议室、网程会议室等信息化项目;二是因办公大楼建设时间久远,多个地方进行了维修维护。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354.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1.78万元,占80.60%;其他收入262.73万元,占19.4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35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1.25万元,占49.50%;项目支出684.84万元,占50.5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91.7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1,091.7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134.56万元,下降11.00%;支出减少134.56万元,下降11.00%。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较2019年人员减少,公务员减少1人,书记员减少2人;二是响应国家过紧日子号召,减少非必要开支。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91.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4.41万元,占57.20%;项目支出467.38万元,占42.8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4.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2.74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161.7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43.70、津贴补贴237.3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77、职业年金缴费7.17社会保障缴费0.70,住房公积金46.58等,较上年减少309.7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较2019年人员减少,公务员减少1人,书记员减少2人;公用经费91.66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21.62、 取暖费13.03、 维修(护)费17.77、 培训费1.86、 工会经费5.65、 福利费7.08、 其他交通费用20.24等,较上年减少3.5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2020年较2019年人员减少,公务员减少1人,书记员减少2人;二是响应国家过紧日子号召,减少非必要开支。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7.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78万元,完成预算的84.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37万元,完成预算的89.5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的20.5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2020年较2019年人员减少,公务员减少1人,书记员减少2人,所以相关费用支出也减少了;二是响应国家过紧日子号召,严格执行相关政策,减少非必要开支。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2.7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37万元,占98.20%;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占1.8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变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购置新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37万元,车均运维费2.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年久修理费用增加,油价上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41万元,接待5批次,共接待55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院来我院指导工作。。较上年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减少,相关开支减少。响应财政厅号召过紧日子要求,尽量压减不必要支出,节约政府资源。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557.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经费”、“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7.2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经费”、“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业务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全年预算数为123万元,执行数为207.56万元,完成预算的168.7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受理案件数为461件,全年完成408件,审结率达到88.50%,在合理利用经费的基础上,案件数量、质量不减,保障干警办案经费,满意度达到98%以上,达到年初目标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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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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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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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业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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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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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蒙0471-718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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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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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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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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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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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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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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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执行数(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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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
执行率(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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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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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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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万元
|
207.56万元
|
10
|
168.75%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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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万元
|
207.56万元
|
10
|
168.75%
|
10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100%满足单位全年办案支出,增加办案数量,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降低办案成本,有力打击犯罪,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
本项经费全部用于办案支出,增加了办案数量、提升了办案质量,有力打击犯罪,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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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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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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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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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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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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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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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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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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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第一检察部办案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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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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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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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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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检察部办案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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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0件
|
88
|
7
|
本年度上半年由于疫情原因,核查线索数量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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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检察部办案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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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3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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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10
|
|
质量指标
|
结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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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85%
|
88.5%
|
10
|
|
时效指标
|
平均案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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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7天
|
7天之内完成
|
5
|
|
成本指标
|
办案成本
|
5
|
≤70万元
|
≤70万元
|
5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预计挽回经济损失
|
7.5
|
≥120万元
|
≥120万元
|
7
|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理案件的社会效益
|
7.5
|
=90%
|
=90%
|
7
|
|
生态效益指标
|
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
7.5
|
=10%
|
=10%
|
7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
|
7.5
|
=1年
|
1年
|
7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
|
=98%
|
≥98%
|
10
|
|
总分
|
100
|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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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装备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分。全年预算数为67万元,执行数为259.82万元,完成预算的387.8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年度完成档案数字化、驻监系统升级等。通过政府采购选取优质价廉的设备、装备,验收合格率达到99%以上。严格履行一系列招标手续,降低采购成本,为办公办案提供技术支持,干警满意度达到98%以上,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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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
|
项目名称
|
业务装备经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王晓蒙0471-7186011
|
主管部门
|
政法处
|
实施单位
|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67万元
|
259.82元
|
10
|
387.80%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67万元
|
259.82元
|
10
|
387.80%
|
10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进一步提高我院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促进规范化执法,我院在新技侦大楼内将不断更新完善办案装备设施,强化保密工作更好的促进和提高我院的案件数量和质量做好扎实的后勤保障和技术支持。
|
提高了我院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促进规范化执法,强化保密工作更好的促进和提高我院的案件数量和质量做好扎实的后勤保障和技术支持。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业务装备数量
|
20
|
≤60件
|
55
|
18
|
|
质量指标
|
业务装备质量
|
10
|
高中低
|
中
|
8
|
|
时效指标
|
业务装备时效
|
10
|
≤5天
|
签订合同后,5天内设备到位。
|
10
|
|
成本指标
|
业务装备成本
|
10
|
≤170万元
|
105.67万元
|
10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业务装备经济效益
|
7.5
|
优良中低差
|
优
|
7
|
|
社会效益指标
|
业务装备社会效益
|
7.5
|
优良中低差
|
优
|
7
|
|
生态效益指标
|
业务装备生态效益
|
7.5
|
优良中低差
|
优
|
7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业务装备可持续影响
|
7.5
|
=1年
|
1年
|
7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业务装备满意度
|
10
|
=98%
|
≥98%
|
10
|
|
总分
|
100
|
|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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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全年预算数为102万元,执行数为89.88万元,完成预算的88.1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协助受理案件数为461件,审结率达到88.5%以上,在合理利用经费的基础上,案件数量、质量不减,保障干警办案经费,满意度达到98%以上,达到年初目标要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0 年度)
|
项目名称
|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
|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
王晓蒙0471-7186011
|
主管部门
|
政法处
|
实施单位
|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分值
|
执行率(B/A)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102万元
|
89.88万元
|
10
|
88.12%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2万元
|
89.88万元
|
10
|
88.12%
|
10
|
其他资金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100%满足单位全年办案支出,增加办案数量,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降低办案成本,有力打击犯罪,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
本项经费全部用于办案支出,增加了办案数量、提升了办案质量,有力打击犯罪,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50分)
|
数量指标
|
辅助办理案件数量
|
20
|
450
|
461
|
20
|
|
质量指标
|
结案率
|
10
|
≥98%
|
≥98%
|
10
|
|
时效指标
|
平均案件时间
|
10
|
≤5天
|
5天内完成辅助工作
|
10
|
|
成本指标
|
办案成本
|
10
|
≤50万元
|
84.02万元
|
9
|
|
(30分)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预计挽回经济损失
|
7.5
|
≥100万元
|
≥100万元
|
7
|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理案件的社会效益
|
7.5
|
≥92%
|
≥92%
|
7
|
|
生态效益指标
|
办案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
7.5
|
=10%
|
=10%
|
7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案件持续发挥作用的时间
|
7.5
|
=1年
|
1年
|
7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10
|
=98%
|
≥98%
|
10
|
|
总分
|
100
|
|
97
|
|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办案业务费项目评价结果: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5分,评价结果为“优”。其中预算执行情况10分,产出指标得47分,效益指标得28分,满意度指标10分。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评价结果: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4分,评价结果为“优”。其中预算执行情况10分,产出指标得46分,效益指标得28分,满意度指标10分。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评价结果: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7分,评价结果为“优”。其中预算执行情况10分,产出指标得49分,效益指标得28分,满意度指标10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66万元,比2019年减少3.50万元,降低3.70%,主要原因是:是响应财政厅号召过紧日子要求,尽量压减不必要支出,节约政府资源。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主要用于:日常办案;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主要是用于一般公务。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主要是LED显示屏,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9年增加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办案业务费:反映检察院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办案经费支出。
(二)业务装备经费:反映检察院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而购置的装备保障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九)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红艳 联系电话:0471-718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