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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2-0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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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和林县检察院担负着和林县范围内的检察监察职能。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对各单位公职人员执法规范管理。

2、对法院判决监督管理及公安批捕监督管理和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3、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廉政建设行政执法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我院实有人数40人,其中政法专项编35人、事业编制5人; 另有自治区统一招聘书记员12人,县聘用8人。

(二)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属单位设置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3

 

 

4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037.2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90.35万元,增加9.54%,增加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考录3名公务员,调入1名院领导,总人数增加4人,经费相对增加。

支出预算1037.24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90.35万元,增加9.54%,增加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院考录3名公务员,调入1名院领导,总人数增加4人,经费相对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037.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6.97万元,占比99.9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 %;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27万元,占比0.026%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万1037.24元,其中:基本支出711.97万元,占比68.6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616.75万元,公用经费95.22万元;项目支出325.27万元,占比31.3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转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37.2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7.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915.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836.26万元增加7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开支和日常公用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3.74万元增加4.8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开支。

3、卫生健康支出23.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0.98万元增加2.32。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开支。

4、住房保障支出49.97万元,比上年预算46万元增加3.97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4.42万元,比上年的24万增加40.42万元,增加168.4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0.9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我院无因公出国费用开支。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减少0.5。原因为响应国家过紧日子要求,尽量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40.9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0.92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与上年减少0万元。原因为我院公务运行车辆使用年限久,达到报废年限,报废2两,需购置新公务车。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5.22万元,比上年增加4.05万元,与上年度水平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2.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62.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共有车辆5辆,其中:公务用车辆2辆,执法执勤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项目支出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66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51.03%。2022年我院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项目2个,项目金额121万元,占项目支出资金总数的37.19%,因转移支付资金占比较大,故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根据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

业务装备经费:年度资金总额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万元。年度目标:我院业务装备经费主要用于进一步提高我院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促进规范化执法,更新完善办案装备设施,强化保密工作更好的促进和提高我院的案件数量和质量做好扎实的后勤保障和技术支持严格遵循政府采购程序。

办案业务费:年度资金总额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6万元。年度目标:我院办案业务费主要满足单位全年办案支出,增加办案数量,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降低办案成本,有力打击犯罪,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年度资金总额1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0万元。年度目标:100%满足单位全年书记员经费支出,协助检察官办理案件,有力打击犯罪,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上年结转办案业务费:年度资金总额0.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27万元。年度目标:满足日常办案需求,增加办案数量,提高办案效率。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红艳      联系电话:18586002335

 

 

 

第六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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