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决算公开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单位负责人:刘玮
财务负责人:张国喜
编制人:红艳
报送日期:2024年8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旗委关于检察监督机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划,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侦查监督、审查起诉等业务。
1.控告申诉部门、举报中心
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侦查监督部门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3.公诉部门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4.监所检察部门
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待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案,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工作。
5.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6.纪检部门
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等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部门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2 |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3 |
|
|
4 |
|
|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服务保障全旗经济发展大局,以检察履职助推高质量发展.坚决维护社会安全和社会安定, 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 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二、深化监督,以检察履职维护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 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 让公益诉讼更实保护公益三、司法为民,以检察履职保障高水平安全, 综合保护让未成年人更好成长. 全面推开检察公开听证, 四、从严治检,以检察履职锻造检察铁军.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1,258.0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5.58万元,增长5.50%,变动原因:年中追加办案办公费及办案差旅费等经费;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119.27万元,减少 -8.66%。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1,258.02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258.0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119.27万元,(减少) -8.66%,变动原因:2023年有四名退休人员,办案项目经费支出相对缩减。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无。
3.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减少) 0%,变动原因:无。
(二)支出决算总计 1,258.02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258.02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119.27万元,减少 -8.66%,变动原因:2023年有四名退休人员,办案项目经费支出相对缩减。
2.结余分配 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无。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258.02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201.52万元,占 95.51%;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56.50万元,占 4.49%。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258.02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976.35万元,占 77.61%;
本年项目支出 281.67万元,占 22.39%;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1,201.5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08万元,增长0.76%,变动原因:年中追加办案办公费及差旅费等;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13万元,减少 -2.76%,变动原因:2022年有大型修缮项目,2023年项目经费相对缩减。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201.52万元。与年初预算 1,192.44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7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 0.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其中: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
2.……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 1,037.6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2.10万元。其中: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
……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81.6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7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
……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27.7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45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7.72万元,支出决算3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由于职工调资,医疗费用年初预算下达经费紧缺,调剂使用。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
……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54.4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70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57.14万元,支出决算5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2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中有人员退休4名。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919.8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818.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8.61、津贴补贴325.84、奖金34.1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4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7.2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7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2万元,住房公积金54.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4.45万元。
(二)公用经费 101.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87万、水费2万、电费6.22万、取暖费13.03万、物业管理费6.00万、维修(护)费7.06万、培训费4.38万、工会经费8.69万、福利费10.86万、其他交通费用23.27万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281.6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0.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39.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0.68万、印刷费5.6万、邮电费19万、物业管理费41.95万、差旅费46万、维修(护)费48.4万、培训费1.32万、劳务费0.05万、委托业务费13万、办公设备购置27.76万、专用设备购置14.91万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23.00万元,支出决算 23.0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23.00万元,支出决算 23.0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无差异,均为23万元。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3.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3.00万元,占 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3.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 -40.25万元,减少 -100.00%,变动原因:2023年未购置新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车辆无变动。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 0.00万元,增长0 0%,变动原因: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二)……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其中: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内容。
(二)……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101.60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30万元,增长5.50%,变动原因:福利费经费测算基数提高。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7.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9.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8.4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2.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5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2.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5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3.55%,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3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8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2个,二级项目XX个,共涉及资金2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3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如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政府债务项目、政府投资基金项目、PPP项目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等继续填列)。
组织对“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单位)评价(此处即为重点评价内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办案业务费项目”、“业务装备费项目”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评价优。
。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 办案业务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46分。全年预算数为215万元,执行数为2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时完成了预算任务,有效保障了办案办公费、劳务费、物业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优化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本着能俭则减的原则,严格控制经费的使用和支出,压缩支出。使经费使用更合理、合规、合法。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项目名称 |
办案(业务)经费 |
主管部门 |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215.00 |
215.00 |
215.00 |
10 |
100.00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215.00 |
215.00 |
215.00 |
—— |
10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保障日常办案业务需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办案业务费包括物业费、培训费、办公费等经费,用于保障检察业务正常开展。 |
保障日常办案业务需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办案业务费包括物业费、培训费、办公费等经费,用于保障检察业务正常开展。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受理案件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00 |
450 |
件 |
5 |
4.5 |
|
参加培训次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 |
10 |
次 |
10 |
10 |
|
质量指标 |
培训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60 |
60 |
% |
10 |
10 |
|
认罪认罚适用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60 |
60 |
% |
5 |
5 |
|
时效指标 |
物业服务时长 |
正向 |
等于 |
1 |
1 |
年 |
4 |
4 |
|
培训时间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 |
6 |
天 |
3 |
3 |
|
审案及时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85 |
84 |
% |
3 |
2.96 |
|
成本指标 |
物业管理费 |
反向 |
小于 |
48 |
48 |
万 |
4 |
4 |
|
培训费 |
反向 |
小于 |
2 |
2 |
万 |
3 |
3 |
|
办案成本 |
反向 |
小于 |
1 |
1 |
万/元 |
3 |
3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物业管理对社会维稳效益 |
定性 |
|
长期 |
稳定 |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 |
加强社会法制建设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办案人员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9.46 |
|
2,业务装备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时完成了预算任务,有效保障了办公设备支出、专用设备支出等支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优化资金使用效率,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本着能俭则减的原则,严格控制经费的使用和支出,压缩支出。使经费使用更合理、合规、合法。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
项目名称 |
业务装备经费 |
主管部门 |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部门 |
实施单位 |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
项目资金 (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年度资金总额 |
15.00 |
15.00 |
15.00 |
10 |
100.00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5.00 |
15.00 |
15.00 |
—— |
10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其他资金 |
0.00 |
0 |
0.00 |
—— |
0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保障日常办案业务需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通过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装备更新,进一步实现人民法院业务装备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配置,提高业务能力。
|
保障日常办案业务需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办案业务费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经费,用于保障检察业务正常开展。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置电脑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 |
5 |
台 |
7.5 |
7.5 |
|
购置打印机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5 |
5 |
台 |
7.5 |
7.5 |
|
质量指标 |
电脑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7.5 |
7.5 |
|
打印机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7.5 |
7.5 |
|
时效指标 |
电脑购买时限 |
反向 |
小于等于 |
30 |
29 |
日 |
5 |
5 |
|
打印机购买时限 |
反向 |
小于等于 |
30 |
29 |
日 |
5 |
5 |
|
成本指标 |
购买电脑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5 |
6 |
万元 |
5 |
5 |
|
购买打印机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3 |
2 |
万元 |
5 |
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 |
定性 |
|
保障 |
保障 |
|
5 |
4 |
|
社会效益 |
提升检察官职业化建设的纵深推进 |
定性 |
|
提升 |
提升 |
|
5 |
4 |
|
生态效益 |
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
定性 |
|
增强 |
定性 |
|
5 |
4 |
|
可持续影响 |
设备使用年限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1 |
年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干警满意度 |
定性 |
|
满意、一般 |
满意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97.0 |
|
(三)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办案业务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4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用于保障法检察院办案(业务)经费。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保障日常办案业务需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办案业务费包括物业费、培训费、办公费等经费,用于保障检察业务正常开展。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办案业务费保障了业务需要,全年预算215万,实际支付215万。
二、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为了更有效利用财政预算资金,使预算资金达到最大限度利用效果,过好紧日子,减少不必要的开支,缩减没必要的开支,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保障作用。保障日常办案业务需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办案业务费包括物业费、培训费、办公费等经费,用于保障检察业务正常开展。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办案业务费保障了业务需要,全年预算215万,实际支付215万。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21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5.0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21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5.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三)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21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5.0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21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5.0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办案业务费保障了业务需要,全年预算215万,实际支付215万。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21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5.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21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5.0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0.00
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21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5.0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办案业务费保障了业务需要,全年预算215万,实际支付215万。
一、 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受理案件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500件,实际完成450件,分值5,得分4.5。
2)参加培训次数,目标值大于等于20次,实际完成18次,分值5,得分4.5。
3)公务车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7台,实际完成7台,分值5,得分5。
2、质量指标
4)培训合格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95%,分值10,得分10。
5)认罪认罚适用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6%,实际完成96%,分值5,得分5。
3、时效指标
6)物业服务时长,目标值等于1年,实际完成1年,分值4,得分4。
7)培训时间,目标值大于等于5天,实际完成5天,分值3,得分3。
8)审案及时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8%,实际完成95%,分值3,得分2.91。
4、成本指标
9)物业管理费用,目标值小于等于48万元,实际完成48万元,分值2,得分2。
10)培训总费用,目标值小于等于10万元,实际完成10万元,分值2,得分2。
11)办案总成本,目标值小于等于219万元,实际完成219万元,分值2,得分2。
12)公务用车运行费,目标值小于等于23万元,实际完成23万元,分值2,得分2。
13)维修费用,目标值小于等于100万元,实际完成100万元,分值2,得分2。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6、社会效益
14)提高司法公信力,目标值长期,实际完成提高,分值15,得分15。
7、生态效益
8、可持续影响
15)加强社会法制建设,目标值加强,实际完成加强,分值15,得分15。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16)办案人员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8%,实际完成98%,分值10,得分10。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8.91分,等级为A。
二、 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无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后续工作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了更有效利用财政预算资金,使预算资金达到最大限度利用效果,过好紧日子,减少不必要的开支,缩减没必要的开支,更好的发挥财政资金保障作用。保障日常办案业务需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办案业务费包括物业费、培训费、办公费等经费,用于保障检察业务正常开展。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红艳 联系电话:0471-7182008-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