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察长致辞
院情介绍
检察人员公开
机构职能
网上举报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律师预约平台
法律咨询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案件信息公开
党建联盟
关注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关注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微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机构职能
2024年度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5-08-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年度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旗委关于检察监督机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划,按照法律规定和业务分工设置内部机构,分别承办侦查、侦查监督、审查起诉等业务。

1.控告申诉部门、举报中心

承办受理、接待报案、控告和举报,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撤销案件及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受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偿义务的刑事赔偿案件等工作。

2.侦查监督部门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的及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等工作。

3.公诉部门

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

4.监所检察部门

承办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监督,直接立案侦查虐待被监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案,对监外执行的罪犯和劳教人员又犯罪案件审查批捕、起诉等工作。

5.民事行政检察部门

承办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诉等工作。

6.纪检部门

承办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等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部门本级。

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部门

行政单位

2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单位

3

4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服务保障全旗经济发展大局,以检察履职助推高质量发展.坚决维护社会安全和社会安定, 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 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

2.深化监督,以检察履职维护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 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 做实行政检察监督, 让公益诉讼更实保护公益。

3.司法为民,以检察履职保障高水平安全, 综合保护让未成年人更好成长. 全面推开检察公开听证。

4.从严治检,以检察履职锻造检察铁军。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286.6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33.83万元,下降-2.56%,变动原因:调走2名人员,人员经费有结余;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64万元,增长2.28%。其中:因普调工资,新考录4名公务员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决算总计 1286.6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286.6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8.64万元,增长 2.28%,变动原因:因普调工资,新考录4名公务员人员经费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无。

(二)支出决算总计 1286.6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286.6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28.64万元,增长 2.28%,变动原因:因普调工资,新考录4名公务员人员经费增加。

2.结余分配 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0万元,增长 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286.66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157.48万元,占 89.96%;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其他收入 129.17万元,占 10.04%。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286.66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959.16万元,占 74.55%;

本年项目支出 327.50万元,占 25.45%;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157.4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3.01万元,下降-12.34%,变动原因:调走2人,人员经费有结余;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44.03万元,下降 -3.66%,变动原因:调走2人,人员经费有结余。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157.48万元。与年初预算 1320.49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87.66%。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 15.4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5.48万元。其中: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国家赔偿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国家赔偿款由上级单位做预算,基层院根据实际情况,实时申请。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 985.2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 -144.89万元。其中: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847.15万元,支出决算70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名人员调走,人员经费有结余。

……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75.7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3.62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59.61万元,支出决算5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名人员调走,人员经费有结余。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9.8万元,支出决算2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名人员调走,人员经费有结余。

……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26.9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 -0.22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27.14万元,支出决算2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名人员调走,人员经费有结余。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54.0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 -19.75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73.78万元,支出决算5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2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2名人员调走,人员经费有结余。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858.4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754.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2.6万元、津贴补贴248.8万元、奖金4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0.5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92万元、住房公积金54.0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5.04万元。

(二)公用经费 103.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54万元、水费2万、电费5.47万元、取暖费13.03万元、物业管理费8万元、维修(护)费7万元、培训费3.89万元、公务接待费0.13万元、工会经费9.87、福利费13.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75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299.0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51.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2.05万元、印刷费12万元、邮电费2万、物业管理费39.95万元、差旅费32万元、维修(护)费56.06万元、培训费1万元、劳务费6.8万元、委托业务费16.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万元。

(三)资本性支出 32.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32.52。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23.13万元,支出决算 23.1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23.00万元,支出决算 23.0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0.13万元,支出决算 0.1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23.13万元,支出决算 23.13万元,与预算差异原因:全额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3.1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3.00万元,占 99.44%;公务接待费支出 0.13万元,占 0.5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不涉及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3.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变动原因:不涉及此项内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3.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无变动。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1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13万元,接待1 批次,10 人次,开支内容:接待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公务活动;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13万元,增长0.13%,变动原因:接待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公务活动1次。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其中:

(一)文化旅游与传媒支出(类)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款)资助少数民族语电影译制(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二)……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其中: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不涉及此项内容。

(二)……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103.9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36万元,增长2.32%,变动原因:有新考录人员,公务交通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相应增加。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103.96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36万元,增长2.32%,变动原因:有新考录人员,公务交通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相应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0.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6.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4.0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6.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4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6.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4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3.93%,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3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5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99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费”、”国家赔偿经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在决算中反映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3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2024 年度,我院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各项绩效指标基本完成预算绩效目标计划,从数量指标上看我院受理案件数量和审核案件数量均超过了年初制定的目标,从质量指标上看,我院 2024 年总体受理和审结案件数量成上升趋势,合规、规范使用各项经费。

1.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9分。全年预算数为251万元,执行数为2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院办案业务经费各项费用大部分使用于一线办案使用,达到资金利用最大化,使用合理化。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当年预算存在的问题包括预算工作缺乏预见性,只是在某些项目进行预算,不够全面,绩效目标合理性有待改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预算编制真实性,每一项支出数字需依据实际或计划的基础数据。

2.业务装备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4.47

分。执行数为32.52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院对业务装备经费合理、

规范使用,确保办案所需装备配备齐全,达到资金利用最大化。发现的主要问题及

原因:业务装备经费支出进度较慢,对于政府采购部分规划欠缺。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合理、科学制定绩效目标,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合理的进行规划。

3.国家赔偿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

分。执行数为 15.48 万元。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院对国家赔偿经费合理、规范使用,确保根据国家赔偿决定书向赔偿对象支付国家赔偿金。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支出流程不熟练。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流程培训。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国家赔偿经费

主管部门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部门

实施单位

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

15.48

15.48

10

100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0

15.48

15.48

——

100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依据《国家赔偿法》第33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绩效自评要求,对国家赔偿金进行自评,2024年国家赔偿用于给郑珉先的国家赔偿。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赔偿当事人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50

5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赔偿损失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当事人满意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10

10

 

总分

100

100.00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办案(业务)经费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5.9,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红艳 联系电话:0471-7182008-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未经授权 请勿转载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呼清路东296号 邮政编码:0115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