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海安法院
开庭审理了
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
当事人怎么都没有想到
自己就随手推了一下
旁边的电动三轮车
竟然会惹上人命官司!
被告人强某是安徽人
在南通海安一处
农贸批发市场内
摆摊卖茶叶
2018年8月
崔某驾驶电动三轮车
停放在强某的摊位右前侧
当时没有关闭电源
并且车辆的部分占用了强某的摊位
第二天早晨
强某看到这辆电动车
挡到了她的摊位
便推了一把车子
没想到车子没有关电源
突然失控跑了起来
将恰巧经过此地的刘某撞倒受伤
刘某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
由于伤势严重
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法院审理认为
强某未尽注意义务
而引发致人死亡的危害结果
因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最终法院考虑其庭审态度较好
加之这件事本身主观恶意较低
因而判处强某有期徒刑一年
缓刑三年
法官提醒
电动车等其他车辆停下之后
一定要拔下钥匙关闭电源
防止儿童或他人误操作
从而酿成难以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