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5日中午13时许至14时许之间,被害人武某甲在和林县盛乐园区光伏电厂宿舍内玩“问道”网游并售卖游戏装备,一个游戏名为“東城浪子…”的玩家主动表示要购买装备,后武某甲添加对方微信。双方加微信之后,“東城浪子”又将武某甲拉入一个三人微信群,该群中第三个人的微信名与该游戏玩家共同认可的线下中间人微信名完全一致(实际上是玩家“東城浪子”冒充的)。武某甲信以为真,按照玩家在该游戏中一贯的交易规则,将两件游戏装备装备出售给玩家“東城浪子”,实际上“東城浪子”没有向武某甲支付购买游戏装备的钱款。经问道游戏公司证明,本案被害人武某甲被诈骗的两件游戏装备共计价值人民币13000元。2020年5月22日和林县公安局民警在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将涉嫌骗取游戏装备的犯罪嫌疑人武某乙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武某乙对其以购买游戏装备为由实施诈骗一事供认不讳。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武某乙虽然骗取受害人游戏中的虚拟装备,但该虚拟装备价值较大,且在该游戏中,玩家大多都以这种约定俗成的方式进行游戏装备交易。综合上述案件事实,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武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武某甲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最终,犯罪嫌疑人武某甲被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平台也并非法外空间,公民应当对自己在网络中的行为承担责任。互联网正是因为其隐蔽性,常常是不法分子实施违法行为的温床,每个生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以及外来人员都应遵守相关法律制度,违反法律的行为也必将受到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