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致辞
院情介绍
检察人员公开
机构职能
网上举报
网上申诉
检察长信箱
律师预约平台
法律咨询
代表委员联络平台
案件信息公开
党建联盟
关注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关注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微信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业务工作
打好提前介入组合拳 促进案件质效双提升
时间:2024-04-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推进案件办理质效持续提升,推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规范化,我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工作平台,前移监督窗口,通过适当前置提前介入时间点,创新沟通协调工作方式,切实强化检察监督、精准引导侦查,不断加强提前介入工作成效。

办案组+侦协办机制

让提前介入更及时?

我院与侦查机关充分沟通协商,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和常态化联络制度,在接到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商请后,按照案件类别,检察机关立即指派专门的办案组提前介入,确保介入时效性、全面性。同时,依托侦查协作与监督办公室,将提前介入工作从被动变主动,强化与侦查机关的对接、联系,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证据。

专业审查+案件会商模式

让提前介入更有效?

在提前介入过程中,我院承办检察官通过查阅该案现有卷宗详细了解案件基本情况、案件办理进展、认真梳理案件疑难点、综合分析研判当前证据收集情况,注重办案的细节、脉络、取证关键,并就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固定收集难点问题详细列出继续侦查提纲。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特别是经济类案件,承办检察官创新建立“边办边补”的提前介入模式,第一时间分析讨论证据,第一时间明确取证重点,第一时间提出侦查建议,引导公安机关及时固定犯罪证据。同时,我院注重加强沟通协调,用实、用好联席协商会议机制,通过召开案件商讨会,就案件主要争议点以及调查取证难点进行商讨。

适度+不妨碍原则

让介入更规范

提前介入侦查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我院在提前介入工作中始终坚持把握好提前介入的度,坚持“参与而不干预,建议而不决断,讨论而不定论,监督而不干扰”的工作原则,在介入方式上重引导,在内容上重事实证据的排疑补漏,在程度上坚决不干预或妨碍侦查,确保规范介入。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人民检察院 未经授权 请勿转载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呼清路东296号 邮政编码:0115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